一、投资方向
根据黔江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的要求,特别鼓励外来投资者在以下领域投资和开发合作。
(一)基础设施。包括铁路、机场、公路、水利电力、环境保护、邮电通信、旅游基建;商贸园区、工业园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三高”农业试验园区、中药材生产加工园区、高新科技园区等园区基建。
(二)城镇建设。包括城镇道路、市政设施、房地产、城镇环保、中介服务、综合性和专业性商贸市场等城镇建设项目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
(三)工业。包括高科技产品,牛肉脯、宝塔菜、珠兰花茶等绿色食品开发,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彩印包装、矿产开发和以生物药业为主的药品制造等生产性项目。
(四)旅游业。包括小南海、武陵山、八面山、阿蓬江、民族风情村等主要景区旅游开发项目。
(五)农业。包括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三高”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四荒(荒山、荒地、荒坡、荒水)开发等。
(六)商业。包括工、农产品流通、出口贸易、现代物流等。
二、投资成本
工商注册费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的按0.8‰计收;100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份按0.4‰计收,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水价:
工业用水:2.80元/m3;生活用水:2.40元/ m3;商业用水3.40元/ m3(以上价格中含污水处理费,其中:工业、商业用水0.80元/ m3;生活用水0.40元/ m3)。
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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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别 |
电压等级(千伏) |
电价(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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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需量 (元/千瓦/ |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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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民生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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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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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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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居民照明用电 |
<1 |
0.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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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0.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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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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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业用电 |
<1 |
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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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
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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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普工业用电 |
<1 |
0.66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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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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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0.6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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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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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工业用电 |
10 |
0.537 |
27 |
18 |
|
35 |
0.517 |
27 |
18 |
|
110 |
0.502 |
27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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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千伏及以上 |
0.492 |
27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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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业生产用电 |
<1 |
0.4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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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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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千伏及以上 |
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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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项电价分别加收0.02元/Kwh的电力建设基金。
(四)劳动力成本
外来投资企业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2001年黔江外来投资企业职工每月平均收入400—1000元之间。
(五)各项基金提成比例
项 目 企业支付(%) 个人支付(%)
养老保险 20(个体18%) 6
失业保险 2 1
住房基金 6
工伤保险 2
生育保险 1
(六)基建成本
房屋造价:视厂房材料、结构而定,一般平均450元/m²;
房屋租赁:视厂房新旧、结构、位置一般为8—10元/m².月,商用门面视商业地段、位置一般为20—50元/m².月。
三、投资程序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总投资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由黔江区贸易局审批。限额以上及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项目,由黔江区贸易局审核后,报重庆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审批程序
合资、合作各方签署合资、合作意向书
↓
投资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黔江区计划委员会
↓
黔江区计划委员会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
↓
项目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黔江区计划委员会
黔江区计划委员会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予登记
合资、合作各方签署企业合同章程,报送黔江区贸易局
↓
黔江区贸易局下达合同章程批复,发放批准证书
↓
向工商行政管理申领营业执照
↓
办理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外汇登记等
(二)外商独资企业审批等程序
投资者编制申办企业全套资料
主送黔江区贸易局签署审查意见
↓
投资者填写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予登记
↓
全套资料报送黔江区贸易局,
下达外资企业批准文件,发放批准证书
↓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
办理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外汇登记等
全套资料包括: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5、投资者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四、投资服务
(一)黔江区投资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固定资产在黔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和技改项目的审批、登记、收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受理外来投资者咨询和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对外来投资企业的管理、服务等。实行“受理一个门、办事一个厅、服务一条龙”的工作机制。
(二)受理投诉有关事项:为及时处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保障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黔的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事件由黔江区投资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黔江区人民政府审定。